法律知识

运输合同的损失由谁承担

2023-05-08 12: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合同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运输合同的损失一般是由承运人承担的,但承运人有证据证明不是自身造成的除外。运输合同成立的时间主要有在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或者根据交易习惯来确定合同成立等。

  一、运输合同的损失由谁承担

  运输合同的损失一般由承运人承担,除非承运人能够证明该损失由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所导致。找法网提醒您,无法举证证明上述免责事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运输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可见旅客运输合同成立应区分三种情况:

  1.在通常情况下,运输合同会在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

  2.当事人也可以另行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

  3.也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来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比如乘坐出租车时,应当以乘客上车的时间作为合同成立的时间,而不能以车票打出来的时间作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客运合同生效的时间,很多人对此存在争议,但通常认为旅客运输合同在检票时生效。

运输合同

  三、运输合同有哪些特征

  运输合同的特征有:

  1.运输合同是有偿的、双务的合同;

  2.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指承运人将一定的货物或旅客到约定的地点的运输行为;

  3.运输合同大多是格式条款合同。

合同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418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合同纠纷律师团,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