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宣告破产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2.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
3.债务人在整顿期间,财产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的、企业有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的。
4.债务人在整顿期满后,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宣告破产程序期限需要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要根据破产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法律快车提示,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找法网提醒您,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宣告破产的后果主要包括:
1.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由清算组清算企业的财产和债务;
3.企业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4.破产清算程序结束,企业注销后,企业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