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辞职经济补偿金应当按以下规定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被迫辞职具体需要提供下列证据:对调岗不同意的书面回复证明;资金流水证明;离职证明书;其他。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找法网提醒您,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辞职劳动仲裁一般要两个月左右解决。劳动者离职,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属于拖欠报酬的劳动争议,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