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从单位离职,由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交纳社保在一年以上可以领失业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偿金领取条件如下:
1.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已满1年;
2.被用人单位裁员、辞退、开除的人员;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终止;
5.用人单位以不良手段强迫劳动者工作,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6.用人单位没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工资、支付低标准薪酬,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因疾病缘故无法从事劳动工作,因此解除劳动合同。
失业补助金遇到下列情况时会停发吗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
2.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3.有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以及被判刑收监执行等法定内的情况;
4.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在我国,对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次数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参保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即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找法网提醒,不过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参保人再次失业,那么缴费时间将会清零重新计算,重新领取的时间与上一次失业应当领取却没有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合并计算,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