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包含的类型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等类型,具体如下:
1.定做项目。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应进行的工作,对定作物的规格、数量和价款作明确约定。是承揽合同的必备条款。
2.材料的提供。定作物所需的原材料提供方、原材料品名和规格。
3.数据的提供。定做物的技术数据及图样、样品要求。
4.承揽方式。即承揽人完成工作的方式,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
5.定作物的品质。定作物的品质及质量保证。
6.定作物的交付和验收。主要约定定作物的交付时间,及验收时间和方式
7.转包。针对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约定。
8.双方权利义务。找法网提醒您,就加工承揽项目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各方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
承包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是:承包合同包括承揽合同,承揽合同范围更小,更具体。首先,承揽合同具有人身性,即未经定做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其次,定作人具有任意变更和解除的权利,造成对方损失的需要进行赔偿。法律其他规定等。
无资质承揽工程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是不能承接相关工程建筑的,因此所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也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