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骨折一般算伤残。
骨折治疗后,没有产生后遗病症情况,最少是十级伤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方式如下:
1.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队提出伤残鉴定申请;
2.交警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
3.伤者持《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
4.鉴定人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作出伤残鉴定的结论。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项目有: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七级伤残赔偿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