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冷暴力离婚判在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且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一般来说,家庭冷暴力不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如当事人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则可能会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家庭冷暴力起诉离婚流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5.宣判
因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可以请求多分的。找法网提醒,因为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双方协商分割财产的时候,也可以要求己方多分财产,只要对方同意就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