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人员的扣分标准如下: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2.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6分;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1.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破坏了公路基础设施。找法网提醒您,由于超载超限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载荷,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使用年限大大缩短。
2.车辆超限超载,载质量增大而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起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
3.驾驶人驾驶超限超载的车辆,往往会增加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4.由于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直接影响着道路的畅通。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2.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4.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5.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6.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7.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8.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