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拿起诉书后多久开庭判决不确定。
法院开庭后多久出判决书,并没有法律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宣判后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判决书无法下来,可向本院院长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要求其尽快作出判决。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找法网提醒您,对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原则上都是由当事人申请才开始。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1.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扶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
2.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3.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可以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原申请执行人拒不返还的,可以直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