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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动产还是什么

2023-10-16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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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动产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对于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享有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根据不同土地性质决定。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动产还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动产权利,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同时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多久

  找法网提醒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土地承包的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一定能继承,要看情况。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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