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应该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
1.合同的内容必须体现我国平等互利的对外贸易原则和有关方针政策,必须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合同条款应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如单价与总价的货币名称要一致;价格条件的口岸与目的港要一致,价格条款与保险条款要一致;合同多次出现的货名要一致等;
3.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与双方通过发盘和接受所达成的协议一致;
4.合同条款要完整、肯定,防止错列或漏列主要事项。找法网提醒,合同词句要准确、严谨,切忌模棱两可或含糊不清。如“大约”、“可能”等词句不要使用。
合同可以盖公章。签合同当然可以盖公章。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所以签订合同可以选择盖公章,也可以选择签字或者按手印,这些方式都可以使合同成立。
签合同可以用合同专用章,也可以用法人章(公章),只要是合同依法成就,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用法人章确认,同样是有效的合同行为。公章一般是单位处理内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的内容应当有: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