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当天不能拿到,要三十天,如果双方协商好了离婚的事项,去民政局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就可以办理好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当天没有协商好的,时间要根据双方进行协议的时间判断。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在立案之日起需要六个月的时间。
民政局登记处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一般为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