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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不服怎么处理

2023-02-10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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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医鉴定不服的处理办法是申请重新鉴定,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是鉴定人不具有相应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的等。做法医鉴定的时间规定是受理后再十五天内作出鉴定结果。

  一、法医鉴定不服怎么处理

  法医鉴定不服的处理方式是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二、做法医鉴定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

  找法网提醒您,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法医鉴定不服

  三、法医鉴定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法医鉴定能作为证据使用。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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