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内容法律有效的写法如下: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形式合法。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该条明确规定了老年配偶可以继承到夫或妻一方遗产,不再以“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为限制性条件,有利于健在一方的生活保障,避免了再婚老人“净身出户”的危险。
遗嘱继承效力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找法网提醒,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3.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4.审核通过的,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