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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中能债权转让吗

2023-01-1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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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强制执行中能债权转让,需要经得债权人同意后,便可转让债务,如果发生债务转让的情形,法院会依法中止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是需要向法院交纳一定费用的,具体的费用是需要根据实际案情确定的。

  一、强制执行中能债权转让吗

  强制执行中能债权转让。

  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期间,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转让债务,债务转让时,人民法院会中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强制执行需要交钱吗

  申请强制执需要向法院交纳费用。我国的法律规定了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都是应当交纳申请费,但申请费待执行后交纳。找法网提醒,缴费的金额按照不同的标准来缴纳,若是没有执行金额的每件缴纳费用在50元-500元之间,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的按照比例缴纳。

强制执行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1.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2.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3.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

  5.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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