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买卖合同退房可以与对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解除,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有下列情况的,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
1.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房。通常,导致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购房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
2.开发商违约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也就是说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不能购买,不能如期收房或者不能以合同的要求收房时,购房者可以退房,例如下面几种情况:
(1)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销售该房产;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经催告3个月后仍不能交付使用的;
(3)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购房者使用的;
(4)由于开发商的过错,购房者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5)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的。
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审查规定即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买卖合同才是有效力的: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买卖合同因为违反上述条件被认定为无效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利益应当予以返还。
房屋买卖合同通常无需公证,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公证。《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找法网提醒,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