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这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1.夫妻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房产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
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套房产进行分割。
2.夫妻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
这种情况下和上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因此离婚后另一方也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名字。
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过错的,原则上评分。
4.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
如果购房合同没特别约定就是共同所有,也就是卖或抵押要共同完成,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协定比例各自拥有房产。
5.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
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
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婚前买房分割原则主要基于夫妻双方对房屋出资贡献的大小和结婚时间长短来判定。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如果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有证据证明是一方出资购买,则可以按照约定来分割。
同时,如果夫妻双方结婚时间较长,一般来说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但具体分割比例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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