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可以在异地办理,不过这个异地仅限于对方的户籍所在地,即结婚证应当至少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另外,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领结婚证流程如下:
1.申请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户口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婚姻登记机关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
不得结婚的情况大致如下:
1.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任何人或者组织加以干涉结婚的。
2.结婚双方是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
4.一方属于重婚的。
找法网提醒您注意,患有不适宜结婚的病症的,并不是一定不可以结婚,但是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即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