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的连带责任是当债务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如下:
1.因担保合同无效及意思表示瑕疵免责
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
3.担保责任因担保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4.担保责任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
5.因超过担保期限而免责
6.担保合同因主合同当事人单方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
签担保人协议会影响个人贷款,因为为别人担保会影响个人信用和个人资产负债率。因此找法网提醒,作为担保人这笔贷款记录同样会记录到个人征信中,当借款人贷款出现逾期,担保人的征信也会收到牵连。担保人如果去银行贷款,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都会收到影响,因为银行认定存在担保贷款的负债,即使放款也不会有贷款利率优惠,这样一来增加了自己的贷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