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领结婚证年龄是二十二周岁。《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找法网提醒您注意,当事人依据“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在提起诉讼时双方达到年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领结婚证不一定要做婚检。依据现在的法律规定,国家早就将婚检由强制性变为自愿性了。事实上,婚检强制性执行的时候,很多青年男女虽然不以为然但也是愿意理解和支持的。毕竟婚检的目的并不在于检查自己的身体状况,而是为了更好的下一代。通过婚检,确认双方结合后,不会将一些遗传病或者疾病传播给下一代,是对自己也是对子女负责的表现。因此,在婚检改成自愿性的现在,也依旧有人愿意在结婚前做婚检。
民政局领结婚证流程如下: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找法网提醒,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