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没钱担保人还。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可以做担保人的人需要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1.与担保的法律关系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贷款合同担保人担保期限如果合同约定明确的,按约定的期限执行。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