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遗失物被捡走不归还怎么处理

2023-08-20 16: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民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民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遗失物被捡走不归还的处理方式首先是可以请求拾得人返还原物,如果其拒不返还或者故意毁损的,可以请求其赔偿,如果数额巨大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刑事责任。

  一、遗失物被捡走不归还怎么处理

  遗失物被捡走不归还的处理方式首先是权利人有权追回财产,其次是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遗失物的法律特征?

  遗失物有如下法律特征:

  1.遗失物是具体的物。遗失物只能是物,而不能是某种权利,比如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2.遗失物的界定状态体现在占有

  3.是否丧失意思占有不影响遗失物的认定。找法网提醒,所谓意思占有,是指原所有人根据记忆的意思表示而持续的虚拟占有状态。

  4.遗失物的重新占有须通过他人的民事行为。

遗失物被捡走不归还

  三、遗失物拾得行为的界定

  遗失物拾得行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界定:

  1.遗失物拾得,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发现是指认识物之所在,而占有是对物在事实上的支配管领能力。

  2.拾得行为通常为无因管理行为,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认为是无主物拾得的,不构成无因管理。法律对遗失物拾得的规定与无因管理多有不同,因此,无因管理的规定只有补充适用的余地。

  3.拾得行为以合法为要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拾得人须为占有遗失物之人,但拾得行为也可以指示他人为之,而以发出指示的人为拾得人。若拾得行为由占有机关或占有辅助人为之,且在占有辅助关系范畴之内,则应以其所属机关为拾得人,但若与所属机关的指示无关,则系个人行为,由行为人为拾得人。同时有数人占有拾得物的,其数人为共同拾得人。

民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678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民法律师团,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