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登记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1.夫妻双方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构审查登记材料;
4.婚姻登记机构经审查,确认符合要求的,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一个月);
5.离婚冷静期后三十天内,当事人亲自领取离婚证。
离婚登记手续至少需要32天。找法网提醒您,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从起诉到判决,一般需要3个月-6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