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续租合同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写明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
2.房屋用途;
3.租赁期限;
4.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5.房屋维修责任;
6.转租的约定;
7.解除合同的条件;
8.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房屋租赁期内终止合同的情形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且并未续租;
2.出租的房屋灭失;
3.承租人死亡,且生前并未有共同居住人;
4.租赁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