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程序是:
1.异议人申请宣告无效;
2.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
3.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且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专利权无效的情形: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找法网提醒您,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请求专利权利恢复时间是2个月到2年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恢复权利人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专利权失效的,可以据此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后,请求恢复权利。并且请求期限为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