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财产继承人,财产归国家所有,自然人之前是村集体成员的话,遗产归村集体所有,但是国家或集体组织在继承当事人遗产之前,应当先清偿债务和拖欠的税款,另外,遗产就算收归国家了,也是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找法网提醒您:继承人的权利如下:
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
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
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以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
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
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求,那么可以将遗产予以分割。当然,分割遗产不得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
尤其是哪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以前应认真管理遗产。
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
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继承遗产顺序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