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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肯离婚并且威胁女方怎么办

2023-05-24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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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男方不肯离婚并且威胁女方的处理是向当地公安局报警处理,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司法保护。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一、男方不肯离婚并且威胁女方怎么办

  男方不肯离婚并且威胁女方的处理如下:

  建议女方及时报警处理,同时立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给予一定的司法保护,同时达到离婚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讼离婚需要本人到场吗

  诉讼离婚需要本人到场,但特殊情况除外。找法网提醒您,因此法院通知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全权代理人,也应当出庭。但如果当事人一方属于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形,则可以事先写好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届时由代理人交给法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男方不肯离婚

  三、诉讼离婚需要些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诉状一式三份,法院留存一份,自己留一份,被告需送达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告的身份证及相关的户籍证明;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主张其相应诉讼请求成立的诉讼证据材料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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