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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和经销商区别

2022-11-01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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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代理和经销商区别主要在于产生的后果承担对象不同、性质不同、范围不同。经销商被侵权判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情节严重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代理和经销商区别

  代理和经销商区别:

  1.产生的后果承担对象不同:代销产生的后果由供货商承担;经销产生的后果由经销商自己承担。

  2.性质不同:经销方式下,经销商同供货商之间关系是买卖关系;而在代销方式下,代销商与供货商之间是委托代销关系。

  3.范围不同:经销仅仅指商品销售,而代销的范围和权限则可以很广泛,因此代销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代销范围。

  二、经销商被侵权判什么罪

  经销商被侵权可能判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找法网提醒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代理和经销商

  三、签经销合同要注意的细节

  1.考察经销商是否合法存在,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对方是无独立法人资格的挂靠单位,或单位产权不清,或是根本不存在的虚假单位,最好不要与其合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签订合同时,经销商公司名称一定要和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并且加盖公章,不能用简写或法律上根本不承认的代号。

  3.不能以私人章或签字代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要严格限定授权期限、区域,并明确经销商的权利和义务。

  5.严格规定产品价格、退换货流程及责任。

  6.详细规定违约事项及归责问题。

  7.限定货款清算方式及日期。

  8.签订的合同要能随时掌握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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