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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偿还能力还借款算不算诈骗

2023-01-0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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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没有偿还能力还借款算不算诈骗,要看借款人是否明知自己无能力偿还,还通过伪造虚假证明文件、推荐等虚假担保的方式骗取借款的,则构成诈骗。没有偿还能力法院的判定是会将被申请人的名下可执行财产进行拍卖或者认定为暂时没有履行能力。

  一、没有偿还能力还借款算不算诈骗

  没有偿还能力还借款算不算诈骗要看借款人是否明知自己无力偿还借款,并且通过伪造虚假证明文件、推荐虚假担保等方式骗借款的,就会构成诈骗。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没有偿还能力法院怎么判定

  没有偿还能力法院的判定是申请人可以将被申请人名下的可供执行的财产进行拍卖,用以偿还债务。但经查证其被执行人名下确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没有拒绝申报或隐匿、转移自己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的行为,则会认定被申请人暂时没有履行能力。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没有偿还能力

  三、没有偿还能力会被列为失信人吗

  无力偿还债务一般不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只有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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