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子女的房产,在权利转移前能要回来。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房产赠与录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事后需要补写合同。找法网提醒您,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使得该赠与除具有一般赠与合同的基本属性外,还需要要式性,即房地产赠与转让的,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如果是婚后夫妻一方的父母赠予的房产,且没有明确指出给谁或者说赠予给夫妻双方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一方子女的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