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逮捕后家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3.符合一定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可以取保候审。
4.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六十六条和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措施。其中,第六十七条详细列举了几种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如: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2.取保候审的适用时间一般是在司法判决前,即在没有作出司法判决前,无论是调查取证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都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3.但需要指出的是,涉及到非常重大的犯罪行为或者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则是不可以进行取保的。
因此,在批捕后想要申请取保候审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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