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强制员工休年假违法。因为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休年假的时间应当是由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并且要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如果员工本人不愿意休的,不可以强制休。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假不予享受的情形如下: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 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 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找法网提醒您注意,上述情形只能导致其不享受该年的年假,而不意味着永久不享受年假。
劳动法并没有明确直接地规定年假可以休几天,在《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中,有以下的标准: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