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个伤残等级赔偿系数应当是按照伤残等级指数乘以具体的收入来确定。国家标准对于多等级伤残的计算规定如下:
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C=Ct乘以C1乘以(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式中:C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为伤残赔偿总额;
C1为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为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 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找法网提醒你,交通事故多个伤残等级的处理办法是: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能有一个最终的伤残等级,一个人不可能有多个伤残等级;
2.伤残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
3.鉴定后根据最终伤残等级确认具体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受害人对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及责任大小,可以根据过程程度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2.侵权人对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
3.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伤残等级与伤情造成的痛苦程度);
4.侵权人的赔偿能力;
5.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