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一方债务的处理首先要看是否能举证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如果能证明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则需要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对于有不足部分的,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如果该债务确实为个人债务的,由该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来清偿。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一方隐藏财产的处理有以下几点可供参考: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人民法院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离婚了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找法网提醒,该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