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过程中对方一直骚扰,如果对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或者有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找法网提醒您,人身保护令即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人身保护令签发后,由人民法院监督被申请人履行。
起诉离婚被告没出庭分两种情形处理:
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起诉离婚在起诉后,法院会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符合起诉条件才予以立案,立案后会通知当事人,因此起诉离婚需要经过法院受理才能立案,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