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国内房产的分割,先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无过错方,照顾子女方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来判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涉外离婚案件级别管辖分为一般管辖和特别规则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涉外离婚送达程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