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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前财产转移怎么办

2023-01-06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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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起诉前财产转移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在离婚判决后才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一、离婚起诉前财产转移怎么办

  离婚起诉前财产转移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财产转移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中,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二、离婚起诉开庭多久判决

  离婚起诉开庭多久判决取决于适用的程序以及案件的复杂性等因素,总的来说,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的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找法网提醒,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离婚起诉前财产转移

  三、离婚起诉管辖法院怎样确定

  离婚起诉管辖法院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一般情况下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即由被告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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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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