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遗产分配原则有如下几项:
1.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2.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3.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平等原则
即男女平等,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平等的。
第一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找法网提醒,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的情形大致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