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分割时,由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拆迁的房屋是在夫妻双方结婚前依法取得的,不要分割,依法归个人所有。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拆迁的补偿应该在被拆迁人搬迁之前到位。即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这是拆迁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原则,不能违背。
1.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
2.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形式赔偿的,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会按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用。
1.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
2.价格补贴的计算有两种情况,评估单价不足或等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其计算公式为:
价格补贴=最低补偿单价*补贴系数;评估单价高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高出部分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其计算公式为:价格补贴=(最低补偿单价*2-评估单价)*补贴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