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离婚起诉书;
3.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证据;
4.一审判决书。
二次离婚起诉仍不出庭法院会按下列方式作出判决:如果原告可以提交其他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法院可以缺席审判,并依法判决离婚。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提供不了,法院则不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