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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案件法院管辖权规定

2022-11-04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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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专利侵权案件法院管辖权规定是侵权产品的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样的,由制造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同时起诉制造者和销售者的,制造地和销售地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专利侵权案件法院管辖权规定

  专利侵权案件法院管辖权规定:原告仅起诉制造者的,侵权产品的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原告同时起诉制造者和销售者的,制造地和销售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选择一个起诉;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的,原告向销售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制造者的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二、什么情况不构成专利侵权

  如下情况不构成专利侵权:

  1.获得专利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专利产品的个人、单位;

  2.他人的产品在专利人申请前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以及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的等情形不构成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案件

  三、专利侵权损失数额的计算

  专利侵权损失数额的计算如下: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其算术式可以表示为:每件侵权产品所获利润(侵权产品销售总数=侵权利润。

  3.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找法网提醒您,受一些国家法定赔偿制度的影响,中国法院对一些知识产权案件损失赔偿额难以计算的,则采用定额赔偿方法。定额赔偿的幅度,一般掌握在5000元至30 万元之间,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被侵害的专利的经济价值、侵权持续的时间、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影响程度等因素,个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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