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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和经销商的区别

2022-09-22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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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代理和经销商的区别是概念不同、双方关系不同,业务不同、获取利润不同、法律后果的归责方不同等。产品质量问题经销商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向消费者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一、代理和经销商的区别

  代理和经销商的区别如下:

  1.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

  2.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

  3.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

  4.法律后果的归责方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二、产品质量问题经销商负什么责任

  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被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途径和先行赔偿人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代理和经销商

  三、经销商与代理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1.代理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

  (1)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2)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3)赚取佣金(提成)。

  (4)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5)供货权力较大。

  2.找法网提醒您,经销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

  (1)独立的经营机构。

  (2)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3)获得经营利润。

  (4)多品种经营。

  (5)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6)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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