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幼儿园教工用剪刀吓唬儿童致儿童受伤,意外致人受伤怎么处理

2022-09-15 17: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治安处罚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治安处罚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一名幼儿园教师在上课时,为维持课堂秩序,拿剪刀吓唬造成一名儿童受伤,目前已依法拘留。意外致人受伤的处理要根据受伤程度判断,如是轻微伤的要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意外致人受伤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

  一、一幼儿园教工用剪刀吓唬儿童致儿童受伤

  近日,山东烟台,一幼儿园老师在课堂上用剪刀划伤孩子嘴部。经公安部门调查,涉事教工刘某某为维持课堂秩序,拿手工课使用的儿童剪刀比划、吓唬,触及某儿童嘴部,致其上唇黏膜充血水肿。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涉事幼儿园解聘该教工。

  二、意外致人受伤怎么处理

  意外致人受伤的处理方式与具体的伤情有关。如果意外造成他人受轻微伤,会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如果造成他人死亡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找法网提醒你,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幼儿园教工用剪刀吓唬儿童致儿童受伤,意外致人受伤怎么处理

  三、意外致人受伤如何赔偿

  意外致人受伤的赔偿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治安处罚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751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治安处罚法律师团,我在治安处罚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