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担保期间过了,保证人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2022-09-16 17: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合同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担保期间过了,保证人不再需要承担责任。担保期限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半年后,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一、担保期间过了,保证人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担保期间过了,保证人不再需要承担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期限怎么算呢

  担保期限的计算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1.是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

  2.是未约定担保期限,如本案中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

  3.是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2年,超过2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责。

保证期间过

  三、一般担保连带担保区别

  一般担保连带担保区别如下:

  1.连带担保责任更大

  一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你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担保责任要大,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

  2.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394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合同纠纷律师团,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