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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2022-08-26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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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纪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有,委托人的权利是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等,委托人的义务是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并支付报酬等。

  一、行纪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行纪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有:

  1.委托人的主要权利:验收权。对于行纪结果,委托人有权检验。如行纪人未按照指示实施行纪行为,委托人有权拒绝接受行纪结果,并可要求行纪人赔偿损失。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行纪人赔偿损失。

  2.委托人的主要义务:及时受领委托物的义务。如果因委托人迟延接受而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委托人应当按约定向行纪人支付报酬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二、委托人履行行纪合同应注意什么

  委托人履行行纪合同应注意:

  1.费用负担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委托物的保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3.委托物的处分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4.按约定价格买卖的义务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行纪合同委托人

  三、行纪合同中的委托人及其与行纪人主要区别

  行纪合同中的委托人及其与行纪人主要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

  3.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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