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2023-08-08 18: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民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民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中止诉讼的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需确定继承人是否参加诉讼;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因不可抗拒事由导致一方当事人不能参加诉讼等。

  一、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中止诉讼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一般前三者法院会依职权裁定中止诉讼,当事人申请中止诉讼多发生在后三者,只要法院没有下判之前,出现法定情形,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出。

  二、中止诉讼和终结诉讼的区别

  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的区别有:

  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

  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3.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终止是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

中止诉讼

  三、诉讼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在哪里

  1.概念不同。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发生的事由不同。前者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后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3.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法律效果不同。前者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后者重新计算。

民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235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民法律师团,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