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修改名字需要的手续如下: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变更姓名申请材料:本人或者父母申请;户口本;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找法网提醒,修改名字程序是: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
修改名字的理由有:
1.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的;
2.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
3.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
4.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相同的;
5.名字粗俗、怪异的;
6.名字难认、难写的;
7.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者误解的;
8.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的;
9.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修改名字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