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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需要带什么证件?

2022-07-26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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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为检查签订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及是否包含一些不公平条款等。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需要带的证件为当事人身份证以及房屋拆迁许可证等。

  一、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包括: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

  2.约定违约责任

  3.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

  4.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有不公平的条款

  二、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需要带什么证件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需要带的证件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

  3.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4.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

  三、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包括: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找法网提醒: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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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需要什么证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的行政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三、征地补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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