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税目指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地说,列入税目的就要征税,未列入税目的就不征税。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印花税的税率设计,遵循税负从轻、共同负担的原则。所以,税率比较低;凭证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就其所持凭证依法纳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书立或领受的各种应纳税凭证。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各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技术合同或者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等所立的书据。找法网提醒您,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等。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免征印花税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