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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中患者的举证责任有哪些?医疗损害赔偿包括哪些费用

2022-07-27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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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疗损害中患者的举证责任是指患者要举证证明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医患关系成立,要证明患者的损害事实,还要证明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过错。医疗损害赔偿包括的费用有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必要的合理费用。

  一、医疗损害中患者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医疗损害中患者的举证责任如下:

  1.患者应当举证在医疗机构接受过治疗或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对其实施过诊疗行为,予以证明双方之间医患关系的成立。挂号单、门诊手册、病历、缴费凭证等均可以作为证据

  2.患者应当举证证明其受到的损害后果,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精神损害。

  2.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找法网提醒您,患者在立案前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过错鉴定,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过错鉴定,鉴于申请人是患者,因此产生的鉴定费用,也应当由患者先行垫付。

  二、医疗损害赔偿包括哪些费用

  医疗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其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实际支付的相应费用×过错参与度,需要注意的是护理费的计算方式比较特别,即护理费=护理费×护理依赖程度×需护理年数×过错参与度。

医疗损害举证责任

  三、医疗损害赔偿的限额

  医疗损害赔偿的限额根据医疗事故导致的伤残等级分别确定: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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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医疗损害赔偿是什么,请问发生医疗损害应该怎么赔偿?
发生医疗事故可以是协商、诉讼等方式进行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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